香港衛生署26日宣佈,“香港藥物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中心”將於2026年底成立;另外,衛生署會由明年起分階段推行“第一層審批”新藥註冊機制,至2030年全面推行,是香港邁向成為國際醫療創新樞紐的重要一步。

通俗來講,“第一層審批”新藥注册機制,讓香港可自主加快審批創新藥,而不是維持第二層審批機制依賴海外其他規管機構。新藥可以先到香港來,注册後讓病人盡快用。長遠可以促進跨地域合作,并推動藥物得到其他國家或地區的認可。
為推行“第一層審批”新藥注册機制,香港2023年11月起實施“1+”機制。新藥若能提供符合要求的本地臨床數據,並經本地專家認可,只須提交一個參考地方的藥物監管機構許可便可申請註冊。
“1+”機制去年11月1日起已擴展至所有新藥,已有11款新藥按此機制獲批准註冊,其中五款新藥包括治療大腸癌、治療陣發性夜間血紅素尿症等藥物,已獲批准納入醫管局藥物名冊。
成立“香港藥械監管中心”方面,中心將整合西藥、中藥及醫療器械的監管職能,全面提升現行制度,使病人能够及早使用創新藥械。
未來重點工作包括制定法例,賦予“香港藥械監管中心”監管西藥和中藥的法定權力,並建立醫療器械法定監管制度;配合將於今年第四季公佈的《中醫藥發展藍圖》,進一步完善中藥規管制度等。
衛生署署長林文健表示,衛生署正積極推進各項準備工作,包括推出良好作業指引、改善電子註冊平台、引入新的申請類別和新收費模式。“第一層審批”首階段將涵蓋已註冊化學和生物元素產品延伸應用,例如新適應症、新劑量、新用法用量、新劑型等的註冊申請,以逐步建立完善的審批制度,為香港特區以至國家及其他地區的醫療健康產業發展和市場拓展,注入強大動力。
至於新機制會否考慮到國家安全因素,林文健回應,國家安全非常重要,因地緣政治的考慮,需要確保藥械來源不可只是依賴某些地區。針對重大藥物,採購量有給予空間,即可以供應3至6個月使用,確保不會因為突發事情而中斷。